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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看護工薪資明細

家庭看護工薪資明細

申請外籍看護工、家庭幫傭費用明細表

薪資
雇主負擔20,000元底薪
女傭負擔
依政府公告之外勞薪資
加班費
雇主負擔667×4=2,668元(每週4天假休)
667×5=3,335元(每週5天假休)
女傭負擔
每星期一天,依勞動契約外勞每工作7天得休假一天,雇主要求無假休時須付加班費,每天667元
就業安定費
雇主負擔看護工 2,000元
家傭 5,000元
女傭負擔
每月(每三個月繳交一次)
健保費・職災保險
雇主負擔1,329元 + 49元
女傭負擔426元
勞保保費超過規定上限額(每月繳費)
特別休假
雇主負擔每月 667元×7
女傭負擔
工作滿一年後每年給予特別休假天,視情況休假,若未休假需另付年資
居留證三年
雇主負擔
女傭負擔3,000元
每年1,000元×3年
初入境體檢
雇主負擔
女傭負擔2,000元
每次
體檢費(半年)
雇主負擔
女傭負擔2,000元
每次
體檢費(一年半)
雇主負擔
女傭負擔2,000元
每次
體檢費(二年半)
雇主負擔
女傭負擔2,000元
每次
翻譯費用
雇主負擔時價
女傭負擔
視情況,依當地公告之仲介公司翻譯費用
服務費第一年
雇主負擔
女傭負擔1,800元
第一年每月
服務費第二年
雇主負擔
女傭負擔1,700元
第二年每月
服務費第三年
雇主負擔
女傭負擔1,500元
第三年每月
外勞保護基金費
雇主負擔20,000元
女傭負擔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繳交(主聘雇一個外勞每次)
3年期間管理服務費
雇主負擔6,000元
女傭負擔
每年2,000元×3年

仲介費含服務範圍

1. 仲介費含:勞動部許可申請費、入境簽證申辦費、上課費及審查費、上課翻譯費及交通費、機場接送費、入境通報費、回國辦理出國手續費、3年期間公立就業安定基金費用申辦、業務管理費。

2. 入境後服務內容:定期電訪及訪視追蹤、安排外傭健康檢查、健康檢查通知、代外勞辦理聘僱許可及居留許可、諮詢、通譯、翻譯、外勞在台工作業務管理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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