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我家外勞剛來一個多月,今天早上突然打包行李不見了,我有沒有甚麼法律責任問題?雇主.仲介.外勞三方面個會有什麼法律問題?
答 : 依法令規定外勞失聯滿72小時即可通報逃逸,依規定外勞逃跑只要有通報失聯,當然失聯後外勞在外一切行為與雇主無關,但雇主須等待滿三個月才能再向勞動部申請遞補再請外勞,仲介也須被罰,逃逸超過規定人數仲介將停牌及罰款並且逃跑率將納入評鑑成績計算,外勞逃逸除抓到需繳交極少的預期居留費用並限制入境兩年外幾乎沒甚麼罰則,尋獲後身上沒錢還會有就業安定費會提撥返國機票費,苦的是仲介罰則嚴重與雇主三個月內無法再請外勞,當然外勞逃跑率會很高!